
在建筑垃圾資源化過程中,以下4個方面的工作必能不少:
科研工作。科學技術研究工作是建筑垃圾資源化的基礎,沒有合適的技術保證,建筑垃圾的資源化就無從談起。建筑垃圾的再生技術在國外很成熟,但在我國卻是薄弱環節。科研工作主要應該包括以下方面:
(1)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的分選技術創新與設備研發。據報道,河南黎明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制出了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城市建筑垃圾處理再利用成套設備-移動破碎站。它能將建筑垃圾中堅硬的混凝土和鋼筋“咬碎”,并進行分類、篩選。
(2)建筑垃圾減量化的綜合措施。要大量減少建筑垃圾,必須優化建筑設計,保證建筑物的質量和耐久性,同時加強建筑施工的組織和管理。
(3)回填材料的研究。研究回填材料的組成、結構與性能以及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4)采用循環再生骨料開發綠色建材。循環再生骨料不僅可以用在建材制品方面,還可以代替天然砂石用在鋼筋混凝土結構工程中,對這些材料的具體生產技術應該立項加以專門研究。
監督執法工作。一旦頒布建筑垃圾資源化的法律,就應該嚴格監督執法,做到令行禁止,有法必依,違法必究。
宣傳教育工作。讓群眾知道建筑垃圾是一種可利用的資源,提高建筑工人的環保意識,并把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的最新技術和工藝方法介紹給相關單位和人員。
立法工作。要建立完善的相關法律法規,禁止填埋可利用的建筑垃圾,規定建筑垃圾必須進行分類收集和存放。凡利用垃圾生產出的材料和產品,國家應在稅收政策上給予優惠。